尊敬的資產委托人:
根據興業(yè)期貨-致君紅利1號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本計劃”)資產管理合同有關約定,以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yè)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運作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經資產管理人和資產托管人雙方協(xié)商一致,決定對本計劃資產管理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修改,達成了關于《興業(yè)期貨-致君紅利1號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之補充合同(一)》(以下簡稱“補充合同”)。本次資產管理合同條款變更主要包括:
一、關于對原合同內《資產合法性及投資者適當性承諾書》的調整;
二、關于對本計劃訂立資產管理合同依據的修改;
三、關于對原合同釋義及基本情況進行補充;
四、關于變更開放期安排、新增臨時開放約定的說明;
五、關于單個客戶大額退出、巨額退出、份額轉讓及自有資金參與的約定;
六、關于進一步明確委托人、管理人和托管人權利義務的說明;
七、關于“資產管理計劃份額登記”的進一步補充;
八、關于投資范圍、投資限制及風險控制指標的變更;
九、關于第三方合作機構的進一步約定;
十、關于新增關聯方及關聯交易要求;
十一、關于投資指令確認和執(zhí)行的進一步約定;
十二、關于越權交易章節(jié)的重新修訂;
十三、關于管理費及投資業(yè)績報酬相關內容的變更;
十四、關于銷售服務費變更為管理費的調整;
十五、關于新增份額持有人大會的說明;
十六、對原合同“報告義務”部分內容進行調整;
十七、對原合同“資產管理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財產清算”部分內容進行調整。
注:具體本次資產管理合同變更內容以補充合同具體條款為準,資產委托人可向所屬銷售機構或資產管理人索取本次資產管理合同變更詳細信息。
本次補充合同已經資產管理人和資產托管人的一致同意且簽署成立,并于2019年6月5日生效。
根據本計劃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管理人將于2019年6月5日設置為本計劃開放日,本次開放日內,投資者可申請辦理份額的申購與贖回。本計劃的委托人不認可本次補充合同約定內容的,有權于上述開放日對所持的本計劃的份額進行贖回;若委托人未在本次開放日內退出、或選擇在本次開放日內參與本計劃,則視為您同意本次補充合同的約定內容。
如資產委托人對本次資產管理合同變更事項以及開放期的設置有任何疑問,可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后以書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
管理人咨詢電話:400 888 5515
特此公告。
興業(yè)期貨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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